0755-2955 6666
优势业务

郭军律师及其团队在刑事诉讼和经济纠纷领域具有业务优势:

一、刑事辩护,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刑事一审和二审、刑事申诉和再审;刑事自诉代理。

取保候审、建议不批捕、建议不起诉、建议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缓刑,以及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

二、经济纠纷诉……


郭军律师的收费

郭军律师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

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按工作时间计费。

(二)经济案件

经济纠纷(股东纠纷、股权纠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属于市场调节价收费,基础收费为5万元/件,同时根据诉争标的额参考政府指导价确定律师费。

联系律师

郭军律师联系方式:

手机:13817378002

座机:021-36697847

传真:021-36697889

邮箱:guojcity@foxmail.com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1: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律师文章

谈公共讨论

作者: 理性是文明的根/上海律师郭军
日期: 2018-02-24
来源: 原创
分享到:

所谓“公共讨论”者,是讨论大家都关心的话题;而所谓“讨论”,是发表出自己的观点,并倾听其他参与者的观点;如果有必要,则“讨论”也会升级为“辩论”,即针对不同的观点互相质疑并解答。公共讨论的目的,是参与者希望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正确认识。

据说古代希腊的公民热衷于公共讨论,并把公共讨论作为参与城邦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又看到一些人在网上持续地发文,质疑人类历史上是否存在一个过着民主生活的古代希腊社会。鉴于精力的有限,也就没有去考究这种质疑的可信度。

人们是否都应该关注公共话题,或者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仅此一问,就会出现大大的分歧。“好斗的公鸡”只是鸡类中的一部分,这是性格使然;“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其中既有性格因素,更有思想和认识的因素。小时候看过一个话剧,是陈毅市长在上海,苦口婆心地劝一个埋头书斋的知识分子,要他关心政治,“你不关心政治,政治也会找上门来”,这是劝人关注和参与公共社会问题。但人群中总是有部分人愿意作“咯咯”下蛋的母鸡,东啄西吃,生产鸡蛋,让鸡类可以繁衍而不至绝种。所以,考虑到人性的多样性,一些人并不关注公共话题,或者并不强烈关注,这应该是合乎自然的。

议论一种美食或者一款华服,是一件很优雅很有趣味也很安全的事情;而讨论共同话题却是一件很有风险的事情。专供有识人士讨论共同话题的议会场所,时时上演拳打脚踢的剧情,足见讨论本身的风险有多大。有讨论就需要有改变,而改变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难事,于是讨论很可能升级为辩论,辩论升级为争执和争斗,可见讨论的本质确实是一件很可能“伤心”、“伤感情”的高风险活动。

个体对于事物的认识,基本上来自于自己的经历、知识,无可避免地烙印着个体的时空局限性。个体经历的不同、知识来源的差异,常常超出我们的想象。有人要分析一件事,首先是回想一下自己在中学课本中学习过的“定义”,而有人却在中学课本之外,学习接触到另外的“定义”,甚至有人在各种书本之外,形成了自己的“定义”。所以在共同讨论中,你会感觉聚在一个圆桌周围的人,好像出生于不同的时代、来自于不同的国度。人的情感常常与其经历和知识相依存,经历与知识的差异,必然引起情感好恶的不同。因此,经历与知识不同的人欢聚一堂,而企图获得认知的统一、感情的共鸣,那必然是要以“伤感情”作为尾声的。

人性中存在着“自以为是”的倾向,有些大人物容易被恶论为“自以为是”,是因为他有更多的机会展现人性中的这一“顽疾”。在与人相处、互相讨论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他人观点之另类,却常常忽视其背后的经历、见识之不同。所谓见贤思齐、闻过则改,需要的是对其他经历和知识的尊重,对自身经历和知识局限性的反思,乃至于情感上的扭转。善于认可他人,勇于否定或者修改自己,需要克服我们潜意识里很倔强的那个“自以为是”。

公共讨论是文明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代人应该学会如何参与公共讨论。谩骂不是讨论,哪怕你很动感情,也最多只能偶尔一骂,以谩骂代替讨论,那就不是讨论;只重复自己的观点,而不提供经验的依据,知识的依据,也不是讨论,那是一孔之见的灌输;我说半小时,你只能说一分钟,那也不是讨论,而是霸道。据说美国建国初期,不同的州利益冲突很激烈,为了形成一部各州都能接受的宪法,费城会议专门规定了会议发言规则,每个人的发言时间、发言过程中出现异见的反对方式,都作了十分严格的规定。因此,公共讨论要促进社会文明,则必需建立文明的讨论规则。

缺乏充分公共讨论的社会不是文明社会。苏格拉底说:“美德就是知识”。一切美德都离不开知识,如果没有对社会事物的正确认识,不知何对何错,必然不知何善何恶,缺乏知识,何谈道德?缺乏讨论,何谈知识?

2016.12.23

(版权声明:本文作者为理性是文明的根/上海律师郭军,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经许可后转载请保留本版权声明。侵权必究。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郭军律师,刑事和经济专业律师,法治文化与社会文明研究者。个人网站:www.guo64.com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

上海取保候审律师 上海刑事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 上海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股东纠纷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Copyright ©2018-2028上海律师郭军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