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是一种奇妙的存在,大到浩瀚星空,小至原子结构,其神秘莫测的结构叫人禁不住叹为观止。不大不小的,僻如一草一木、一虎一鱼、滴水块石,皆有精妙之组织。
人体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系统,且又生活在一个有组织的自然环境里。
我们无法明晰地知晓,世间万物各种神奇的组织,大自然是如何构思和实现的。但是我们却不得不留意到,人类却在有意无意之中,创造着世间原本并不存在的组织。那就是形形色色的社会组织。
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社会组织对人类生活的根本性影响。从凯撒到拿破仑,从承吉思汗到努尔哈赤,这只是几个点,就足以让我们看到军队组织如铁甲洪流,曾经反复地扫荡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这仅仅是人类所创造的组织的一个剪影。
实际上,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创造的组织世界里,我们也无法避免地生活在人类创造的组织世界里。国家组织、政府组织、政党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公益组织、黑社会组织、单位组织,几乎是无人不在组织中,无往不在组织中。
人类有创造组织的冲动,因为很多人发现了组织的力量。没有组织,我们会乱无治、行无礼;没有组织,我们会行无车、病无医;没有组织,我们就不可能有现代企业的流水线和现代金融的交易系统。构建组织,是人类从神那里所学到的一项创造才能。
当我们交织于组织中、沉浮于组织中时,我们可曾意识到,组织给予人以利,也给予人以害。纳粹组织让多少人流离失所、死于非命;政府官僚组织,让多少鲜活的个人沦为麻醉于衣食的高级活物;经济组织让一帮帮骗子戴上企业家的面具;企业组织让一个个活人成为机械般的零件;传媒组织让一个个卑鄙无耻的蛀虫和地地道道的骗子变身为高谈阔论的精英;一个个平淡无奇的普通人穿上一件组织的外套就可以天天扮上一副专业欺人的嘴脸;一帮人打着狗狗保护组织的名称就可以拦路抢劫,过些日子再出现个植物保护组织,恐怕连牛羊也要失去吃草的权利。更有多少组织,变幻于黑白之间,人鬼难辨,善恶不明。
组织之恶,并未被我们所洞悉,或者被有意无意地隐匿。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个道貌岸然的高官也是一个个货真价实的杀人犯,一些金融业的执牛耳的机构无非是一群精通创新的欺诈者,一个个总统最终都败给了那几个最大的企业家。我们都该惊醒了:那不是个人之恶,那是人类创造的组织之恶。他们个人哪怕是超人,也无法完成这种罪恶。
因此,对于人类文明来说,如何清醒认识人类自身创造的形形色色的组织及其存在的问题,如何克服组织弊端,使各种组织更好地促进人类文明而不是败坏人类文明,是一个终究绕不过去的坎儿。
最起码,我认为在民事法律中,把企业组织与个人放在平等的诉讼地位,本身就意味着不平等。
201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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