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后遭遇“敲诈勒索”如何维权?
——涉婚恋关系敲诈勒索刑事控告指引
婚恋关系中,无论是正常的男女恋爱关系,还是非正常的已婚“出轨”或“包养”关系,分分合合本是常事,分手费的支付也比较常见。有人主动提出支付,也有人在对方的不断要求下被迫同意支付,后者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于这一点的剖析,无论是像车浩这样的刑法界大咖,还是法律实务界,尤其是律师同行们纷纷撰文紧跟热点,从刑法理论、判例归纳等角度予以分析,应该为广大读者提供了较为清晰的法律分析框架和思路,尤其是对如何合法、合理地向对方索赔纷纷支招,而对于“被敲诈勒索”的一方来说,如何在遭受对方威胁、恐吓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沪上知名的致力于刑事风险防控和刑事控告的专业律师团队——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蔡正华律师团队针对上述“涉婚恋关系中的敲诈勒索”这一引发热议的行为,着手从司法裁判大数据的研判视角,通过整理、分析从2018-2021年近300个案例,总结出涉婚恋关系中敲诈勒索的主要行为方式及刑罚逻辑,出具了《涉婚恋关系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一方面从“被分手方”的角度对婚恋关系中出现纠纷以后如何有效行使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出风险防范的建议;另一方面从“被敲诈勒索方”的角度对后续如何维权提供法律指导。
本文节选自上述报告,主要从被敲诈勒索方的角度如何维权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南。
一、遇事不慌,冷静应对留证据
我们对近三年来涉婚恋关系敲诈勒索刑事案例整理和分析后发现,大多数人在遇到敲诈勒索的时候,第一反应并不是报警,而是顺从行为人的要求,支付其勒索的款项。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原因可能有三点:
一是被敲诈勒索的对象惧怕犯罪分子真的会作出那些他们所要挟的行为,例如曝光不雅视频或照片、曝光二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甚至是暴力行为。
二是从司法判例来看,大部分被敲诈勒索的一方都是婚恋关系当中的女性一方,在面对类似的情况时,比较容易变得慌乱,失去方寸。并且,一旦对方实施了威胁的行为,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女方可能要面临的“羞辱”带来的心理压力远远大于暂时的财产损失。
三是被害人与实施敲诈勒索的人员属于前男女朋友或夫妻关系,被害人更加倾向于通过非公开途径解决问题。更何况,很多类似的敲诈勒索案件中,男女双方之间很多曾保持不正当的男女朋友关系(如婚内出轨情人关系等等),为了避免二人关系泄露,被勒索的一方也不愿意报警。
尽管很多人在碰到这类问题时,第一反应都是自行解决。但在近年来的判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时的顺从并不一定能换来彻底的圆满和安宁。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在尝到甜头后,都会实施第二次、第三次的敲诈勒索,数额一次比一次大。例如,在徐某敲诈勒索案中(案号:(2021)沪0106刑初121号),徐某和被害人陈某某原系恋爱关系并于2017年分手。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徐某多次在大众点评网站评论区发布被害人陈某某的照片并故意对被害人陈某某参与经营的静安区南京西路某医疗美容公司及陈某某本人发表恶意的虚假评论,并以公布陈某某的照片、录音等为要挟,多次以支付分手费、赔偿金等理由向陈某某索要钱款,陈某某被迫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向徐某支付钱款共计7.2万元。2020年6月至8月,徐某再次采用相同手法,并继续向陈某某索要钱款,陈某某被迫答应支付13万元。
因此,面对敲诈勒索者,不需要考虑两人过往情谊,更不要因为惧怕对方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而对另一方有求必应,而是要相信国家公权力的力量,只要留存充足的证据,实施敲诈勒索的一方会受到刑事追诉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作为被害人,不管是否已经应对方的勒索支付钱财,都应当注意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为今后的刑事控告做准备。据此,我们根据检索的刑事案例,总结出如下客观证据清单供参考:(篇幅原因,本文仅提供部分证据操作指引,完整版请查阅《报告》)
证明敲诈勒索行为发生的证据
要点:清晰体现出对方在何时、何地、和谁、采用何种敲诈手段、向何人实施敲诈勒索
证明被敲诈款项流向的证据
要点:清晰体现出金额、支付钱款方式、钱款流向、支付时间
证明双方身份的证据
要点: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并提供对方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其他证据
要点:如果有目睹、经历事件经过的第三人并且愿意为此作证,可在取得第三人同意后提供其姓名、联系方式。
二、假意周旋,及时与律师联系或报警
在保留和搜集证据的同时,应当注意不要打草惊蛇,同时假意迎合对方的需求,但可通过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例如,在对方不停索要钱款时以现金不足,需要时间筹集等搪塞对方,同时在尽快保存好充分证据后,尽快联系律师代为刑事控告。在没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下,要按照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警提起刑事控告,提交《刑事控告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及时补强证据。
三、坚定立场,赔偿判刑两不误
在案件进展顺利的情况下,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人,将会接受侦查机关的多次讯问,甚至会被采取刑事拘留,为了减轻或免除自身的刑事责任,可能会与被害人进行谈判并寻求谅解,此时可利用谈判时机来达成控告目的。如果想要通过刑事控告来使对方获得较重的刑事处罚,应当注意刑事谅解协议的达成属于法院量刑时的酌定从轻情节,可能使对方最终承担较轻的刑事处罚;如果想要通过刑事控告拿回被勒索的财产,并且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则可以同对方签订书面刑事谅解协议,要求其退出赃款并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需要提醒的是,敲诈勒索罪虽然入罪门槛很低,但是对于在涉婚恋关系的索要“分手费”的情形,大部分的证据是当事人两人之间发生的事实和依据;也就是说,即便作为“被勒索方”,自己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后,也是需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全面可以证实犯罪行为存在的证据,鉴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于民事诉讼,而且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旦刑事控告或自诉,作为被害方一定要搜集全面、充分、达到证明标准的证据,方能将对方绳之以法。否则,即便向公安机关控告成功,未来也有很大可能面临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后果。为此,建议广大被敲诈勒索的被害人,尤其是女性被害人,在面临上述状况时第一时间聘请律师提供咨询和帮助,由律师出面与对方谈判、搜集证据、代为控告等事宜,将会大大提高控告成功的机率,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以上节选自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蔡正华律师团队《涉婚恋关系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